时 间:
搜 索:
个人简历
主管工作
重要讲话
重要活动
图片集锦
网友评论
网站地图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21919
传真:(010)87519093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讲话 >  正文

伟大的历程 光辉的业绩
——纪念邓小平同志“开发区大有希望”题词20周年
2006-08-21 15:21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资司子站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在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并积极推动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不仅是我国推进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步骤,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实践和重要组成部分。

  1984年2月,邓小平同志视察深圳等经济特区回京后提出,不仅要把原有的特区办好,而且要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他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开放的窗口。”“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大决策。1984年当年国务院相继批准了大连、天津等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6年8月21日,邓小平同志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视察工作时欣然题词:“开发区大有希望”。如今,20年过去了,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享受相同政策的特定工业园区共54个,已由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扩展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并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辜负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殷切希望,始终坚持国务院确定的“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时期“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的发展方针,艰苦创业、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大胆实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拓展开放型经济、集约利用土地、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发挥了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几代人不懈的努力,使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和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20多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GDP、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税收、进出口、吸收外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以年均25%的幅度持续增长,远远高于全国和所在地区的增长水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全国5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实现GDP8195.20亿元,同比增长24.14%,占全国GDP的4.49%,工业增加值5981.35亿元,同比增长23.18%,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7.85%;税收收入1219.28亿元,同比增长30.68%,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95%,出口1137.97亿美元,同比增长41.71%,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4.93%,外商实际投资130.23亿美元,占全国外商实际投资的21.60%。

  兴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大创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年的非凡创业历程,它创下的发展模式、发展速度以及所作出的贡献,丰富了世界特殊经济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决策是正确的。经过20多年的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产业集聚和产业链的延伸,建立了现代制造业基地,带动了传统产业的升级,促进了所在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依靠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区;注重不断调整投资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成为我国现代制造业集中、带动力强的外向型工业区;注重集约经营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成为我国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如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进入“二次创业”的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按照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和《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新局面。

  在新的发展阶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升发展水平;要继续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并加强东中西的互动合作,促进部分开放型地区开放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要坚持体制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保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竞争优势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努力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国内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结合体;成为跨国公司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及其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基地;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区;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推进所在地区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成为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

  20年前邓小平同志的光辉题词成就了今天的一番成功实践。展望未来发展,我们更应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结合自身特色,探求新的路径,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写下新的篇章!此文章刊载于《中国开发区—纪念邓小平同志“开发区大有希望”题词20周年专刊》2006年第八期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9月26日,马秀红副部长在长沙出席“中部投资论坛”并致辞    2006-09-27 08:59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中国西部地区投资优势介绍会”并致辞    2006-09-10 14:07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中国西部地区投资优势介绍会”并致辞    2006-09-10 14:05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并讲话(1)    2006-09-10 13:55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并讲话(2)    2006-09-10 13:54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并讲话(3)    2006-09-10 13:53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并讲话(4)    2006-09-10 13:51
【视频】携手并进,共谱中古经贸合作新篇章
——马秀红副部长在中古投资环境和项目介绍会上的讲话
    2006-09-10 09:21
9月9日,马秀红副部长在厦门出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并讲话    2006-09-10 09:20
马秀红副部长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2006-09-10 09:1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