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21919
传真:(010)65677512
马秀红副部长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2006年新春招待会上的致辞
晚上好!
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晚宴,与尊敬的老领导、各兄弟单位的领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负责人和新老朋友们欢聚一堂,共迎新春。我代表商务部对大家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
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27年来,中国吸收外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日益增强。2005年1-9月,占全国企业总数约3%的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全国20.6%的所得税、26.3%的增值税、28.5%的工业增加值、57.6%的对外贸易额和超过2500万的直接就业岗位。中国吸收外资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个部门共同努力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商务部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国吸收外资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出色的工作搭建了政府与外商投资企业间双向沟通的平台,使政府在制定政策、行业管理方面能够及时了解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建议,会员企业也能够通过协会及时反映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对于不断完善中国投资环境,促进外商来华投资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希望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今年是中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国政府大力倡导的循环经济、节约型社会、集约化增长方式等可持续发展模式将使中国经济更具活力和吸引力,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为投资者创造平等、友好、法制、守信的投资环境。一个发展、开放的中国将为世界带来更多的机遇和财富。
再过20多天就是中国的传统佳节一一春节,在此我按照中国的传统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事业发达,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谢谢大家!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 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 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 并自负法律责任。